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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有點無聊之下生出來的投票問題!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renjong    時間: 2012-8-1 23:50
標題: 有點無聊之下生出來的投票問題!
無聊之下讓大家陪我無聊一下!

假設:

某一公司,辦理一件勞務性外包工作(不含材料費),內有項目20項,預計人工日為 40日 可完成
原經核准之施作價格為 400萬

但因公司某些因素需要,必需將工期縮短至 35日 完工 !
請問...該施作價格,依照合理化原則:
1.需按日期比例降低
2.需提高原訂之價格
3.不需更動

PS.假設以上皆於合法範疇內考量!

以上未影射任何事件或人物,請勿臆測或對號入座!
作者: 紅螞蟻    時間: 2012-8-2 00:13
勞務工作量未減少,縮短天數只是每日派工數增加,价格應不需更動!

作者: 黑小子    時間: 2012-8-2 01:58
~嗯~當初已協調之條件~縮短時間增加人數上的所須~已是在協調的合約範圍內~所以不更動~
作者: Clslee    時間: 2012-8-2 04:24
即使會造成成本上升, 這一點點的差距, 最後會在議價或招標過程中消失...
作者: cynics22    時間: 2012-8-2 07:03
本帖最後由 cynics22 於 2012-8-2 07:04 編輯

相信很多族友(包括我)都覺得應該要提高費用.
但樓上大大判斷極是,實際與理論或有差距,
難道這就是在台灣做生意的苦嗎?每次我們也都這樣拗廠商!
作者: BU2CG    時間: 2012-8-2 08:45
需要趕工..當然就需要人...
要人加班..要加班費..
加班時段的薪資..理論值是原薪的1.5倍
所以我會認為應該是要提高費用的...
但..礙於..現實面...通常這些多產生的費用
最後也都會迫於無奈..協調自行吸收...
以免影響日後的合作關係...
作者: 浮雲過客    時間: 2012-8-2 10:09
雖然不必更動但還是需要雙方協調商量.....因為這種工作性質幾乎都會有簽約.........須受法律規範的....
作者: bluefat    時間: 2012-8-2 13:36
一切請照合約走.........
作者: tml7g5    時間: 2012-8-8 23:15
本帖最後由 tml7g5 於 2012-8-8 23:22 編輯

雖然我投2.需提高原訂之價格,

但以個人看法實際情形,會因個案而異,

理由很簡單,哪一方強勢,買方市場或賣方市場,

如果是賣方市場,賣方會主導價格的增加,

反之買方市場則會使賣方讓步,導致價格的減少,

所以這樣的調查會失之偏跛,民調數字會說話,但是民調數字會被扭曲或錯誤解讀,

絕大部分原因在答案的引導式詢問,回答者必須選擇其一,

殊不知真正的社會問題往往複雜到無法以條列式選擇題加以選擇,

而是一個申論題,一個必須兼容理性與感情的,法律與現實,強權與弱勢的網狀判讀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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