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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NCC通過預告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及電機技術規範修正草案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169.89mhz    時間: 2017-4-26 23:56
標題: NCC通過預告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及電機技術規範修正草案
本帖最後由 169.89mhz 於 2017-4-27 00:07 編輯
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

正確公布內容請按此網址 : http://www.ncc.gov.tw/chinese/ne ... es=0&sn_f=37290

本會新聞稿
為順應國際發展趨勢、鼓勵民眾合法使用業餘無線電機並落實簡政便民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過預告「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」及「業餘無線電機技術規範」修正草案,有助民眾合法使用業餘無線電機,期促進國內業餘無線電發展

106/04/26


  鑒於無線電科技日新月異,為順應業餘無線電通信最新發展潮流,落實簡政便民理念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今(26)日第745次委員會議通過預告「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」及「業餘無線電機技術規範」修正草案。本二草案修正效益涵括簡政便民、提升法規明確性、法制鬆綁,以及國際接軌等面向,預期有助民眾合法使用業餘無線電機,促進國內業餘無線電整體發展。

  NCC指出,業餘無線電臺指業餘無線電機與外接射頻功率發大器之組合,其規管重點在於設置及使用行為,而業餘無線電機之規管重點在射頻性能之特性,然現行「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」及「業餘無線電機技術規範」部分規定內容交錯重疊,易造成業餘無線電臺設置者、業餘無線電機製造商、進口商等利害關係人產生混淆。為方便相關利害關係人有所依循,並順應國際發展潮流及簡政便民,爰予以修訂,讓業餘無線電人員管理更簡政便民,電臺管理更明確清楚。

  NCC說明,本次「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」修正草案在順應潮流接軌國際方面,主要有取消術科(摩氏電碼測試)考試、參採國際電信聯合會(ITU)建議書調整測試題庫與題組;在簡政便民方面,主要為延長人員執照期限(由5年改為10年)、減列申設所需應備文件、放寬電臺執照換照申請期間(由屆滿前1個月內,修正為屆滿前6個月起5個月內)等。在「業餘無線電機技術規範」修正草案部分,主要在精進業餘無線電機檢驗項目與合格標準、修訂業餘無線電機使用頻率、刪除電臺管理規定。

  NCC進一步說明,依現行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規定,業餘無線人員每5年要換照一次,該會綜合考量人員執照資料正確性、資格取得必要性及避免擾民,擬放寬人員執照為10年;明確規定必須逐等考試,亦即三等考試及格始得參加二等考試,二等考試及格及設置電臺,始得參加一等考試;順應國際趨勢,取消術科摩氏電碼考試。另外,該會為讓業餘電臺管理更加明確及簡政便民,除減列設置業餘電臺應檢附文件外,也對設置特殊業餘無線電臺等之申請流程在條文中予以明確規定,以營造更友善於業餘人員之法遵環境;此外,對於業餘人員在業餘無線電可能會進行的數據通信及展頻實驗,也在修正草案中加以規範,俾利維護業餘無線電秩序。

  NCC補充說明,為配合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修正作業及中華民國頻率分配表106年2月22日修正發布,經參酌ITU、歐洲電信標準協會(ETSI)等國際技術標準及英、日、星等國業餘無線電技術規定與業餘無線電機市場現況等,同步進行業餘無線電機技術規範修正作業,包括電臺之管理、使用及電機射頻性能等。為利於相關利害關係人識讀,草案將技術規範名稱修訂為「業餘無線電機技術規範」,將電臺設置、使用規定移列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,專注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技術規定,供業餘無線電機型式認證之用,一般業餘無線電人員為自用而自國外購入者,其電臺審驗適用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規定。

  NCC表示,業餘無線電係指業餘無線電人員為自我訓練、相互通信及技術研究目的,在無涉商業或營利行為下所進行之無線電通信作業,其歷史可追溯至百餘年前的無線電發明,相關作業規範及使用頻段在ITU及各國的相關管理辦法中均有明確規定,以確保國際間的協調與和諧使用;依法,須通過主管機關測試及格,取得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後,始得申設業餘電臺,經取得業餘電臺執照及電臺呼號後,始得從事業餘無線電作業。業餘無線電人員一般被暱稱為火腿族(Hams),據估計全球迄今有約三百萬名火腿族,而積極投入無線電技術研究、推廣與協助緊急救難通信,以及遵守法規、共同維護電波秩序,一向是許多火腿族們共同追求的榮譽信念及目標。

  NCC強調,本次修法將可大幅提升法規明確性,促進我國業餘無線電管理制度與國際接軌,並達到簡政便民之政策目標;該會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60日,以廣徵各界意見,使相關規定更臻完備。

連絡人:副處長 陳春木

電  話:(02)3343-8402

行動電話:0939-239-893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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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98765432    時間: 2017-4-27 00:07
取消術科,讚啦
作者: 169.89mhz    時間: 2017-4-27 00:14
本帖最後由 169.89mhz 於 2017-4-27 00:18 編輯
98765432 發表於 2017-4-27 00:07
取消術科,讚啦


友台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26日第745次委員會議剛通過預告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及業餘無線電機技術規範修正草案
但是大家要等到NCC會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60日以及立法院通過才會知道答案
有可能題庫題目會增加學科會越來越難考哦!


作者: Antonio    時間: 2017-4-27 00:21
取消摩斯密碼
作者: 169.89mhz    時間: 2017-4-27 00:24
Antonio 發表於 2017-4-27 00:21
取消摩斯密碼

友台
我也剛剛在LINE看到有友台再說之後我在上NCC查看新聞稿上公告才發現的
作者: yan71101    時間: 2017-4-27 06:19
取消術科 讚
不用換照更好
省下500+500
便當可以多吃好幾餐
作者: houger0857    時間: 2017-4-27 06:19
其實我個人是比較喜愛莫爾斯碼的敲擊聲的..感覺上那才是心目中真正的電通玩家..
作者: highway    時間: 2017-4-27 08:18
摩斯如果學會了,其實很不錯的
(我還不會)
作者: bapral    時間: 2017-4-27 08:51
看到這新聞,感覺NCC總算有點要跟上時代的意思了
法規總不能還停留在用火花震盪發射的時代吧
目前還查不到會議記錄和預告的草案內容,只找得到幾行議程



作者: too321    時間: 2017-4-27 09:05
順應業餘無線電通信最新發展潮流!
有助民眾合法使用業餘無線電機,促進國內業餘無線電整體發展!
作者: 佳龍    時間: 2017-4-27 09:07
本帖最後由 佳龍 於 2017-4-27 09:22 編輯

我個人認為.術科不能取消.而是要更改內容.電碼的確可以拿掉

改為類似甲級電匠的那些術科

焊接餽線接頭.接地.架設.拉線.固定天線主桿.測試.接大小電工法..等等


這才是真正能幫助到友台的東西.....

這樣的話.只要擁有那張一等證照的人
所說出來有關無線電的話語及觀念概念
才不會讓小弟我哭笑不得.甚至吐血


各位別高興的太早.越容易拿到的證照.越無價值.大家希望在無線電界的一等證照.是一張廢紙嗎?.....

相對的去看看那些擁有甲級電匠執照的人.那張拿出來的感覺..只能說是一種威風........



作者: hlchang    時間: 2017-4-27 10:12
取消電碼考試可以幫助那些只想"聽 和 說"的人。反正他們用不到.
至於那些想'聽 和 敲'的人, 拿執照時不考他們也會去學的. ---> 我是屬於這種啦.

不然,把執照再細分要不要會電碼的,就好像駕照分手排和自排. 不過這樣算是與世界潮流背道而馳,哪有越搞越複雜的道理?

我猜啊,取消術科會讓學科考試變難,對於想考照的人,這算是好事嗎?(不確定耶)

比較想知道這次改變的細節,尤其是頻道的開放是否能和世界接軌?(例如430~432MHz 是否能改成430~440MHz, 甚至是400~440MHz)

我認為最該被明確規範並且保護的是合法使用者的“天線架設權利”,只是這個我一點都不抱希望,究竟連手機的基地台都很難架設了,何況握們這種業餘玩家.

不過呢,政府願意不斷進步,修改不方便的法條算是好事,只要不是越改越糟糕就行了.



作者: BM2DFQ    時間: 2017-4-27 10:38
430-432會改成430-440,其他的頻率政府單位有在使用
430以下有一小部分警政舊的機器有在跑
作者: jarchi    時間: 2017-4-27 14:42
不用換照更好...
作者: 祥哥    時間: 2017-4-27 14:46
法令改變是進步的動力~樂觀其成!!
作者: ian    時間: 2017-4-27 15:20
NCC終於有在為我們改一些東西了!!!
作者: valenhsu    時間: 2017-4-27 16:20
ian 發表於 2017-4-27 15:20
NCC終於有在為我們改一些東西了!!!

最好是啦!~~~
要是在那邊打擦邊球
開放一些無關痛癢的也沒用

作者: arided    時間: 2017-4-27 18:37
應該說,多了432, 440MHz頻率,可以使未來用LoRa傳資料比較有保障。
作者: pk123    時間: 2017-4-27 20:26
如能永不換照最好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作者: valenhsu    時間: 2017-4-27 21:01
pk123 發表於 2017-4-27 20:26
如能永不換照最好

你想得美!
作者: bapral    時間: 2017-4-28 09:23
已經過一天了,但沒有公佈會議記錄,怕是有變數。只要有人反對的話,隨時有機會改的。

上次去NCC辦事,順口問起超過五台和監毀和封存的事
沒有人知道,也沒有人能解釋第十四條 得不辦理封存或監毀
第一項須電臺執照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,需繼續使用者,其執照之所有人得不辦理封存或監毀,並於重新取得電臺架設許可前,應指派專人列冊管理器材數量及放置地點,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,主管機關得不定期派員檢查。
我很客氣的請經辦人員去查看最新的條文,他才第一次見到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十九日 新生效的這句條文。經辦人員看了卻只告訴我,要不要封存監毀由他們認定。

老子有錢,買100台自用也不行嗎?又不怕你NCC登記
政府目前還是用防賊的心態在處理公眾事務
好像三十年前的圖畫館一樣,用怕你偷書的心態來經營
(反觀現在的圖書館已很進步,不像以往一樣怕你偷書了,值得稱贊一下,同是公眾事業心態差這麼多)
作者: randolph0612    時間: 2017-4-28 11:17
嗚嗚我才剛考過術科
太早考了

是說取消摩斯電碼是趨勢
譬如現行美國業餘無線電執照三個等級全部都不用考電碼
作者: hlchang    時間: 2017-5-2 14:17
草案公佈在哪裡?我有興趣想要研讀都不知道要到哪裡找...

只看到新聞稿.
作者: bapral    時間: 2017-5-3 08:47
hlchang 發表於 2017-5-2 14:17
草案公佈在哪裡?我有興趣想要研讀都不知道要到哪裡找...

只看到新聞稿. ...

上週的會議只是預告而己
我研究了一下NCC的委員會議,在他們官網的最右下角 , 委員會議  點進去就是了
http://www.ncc.gov.tw/chinese/banner_sub.aspx?sn_f=7
NCC目前每週三開會
每週三會確認上次會議的會議記錄,所以最快也是今天(5/3  週三)才會確認上週的會議記錄,確認才可能公佈
有擺不平的,有意見的,有一個禮拜可以喬,這其實算合理的
所以等今天結束後再看看吧
作者: hlchang    時間: 2017-5-3 12:25
bapral 發表於 2017-5-3 08:47
上週的會議只是預告而己
我研究了一下NCC的委員會議,在他們官網的最右下角 , 委員會議  點進去就是了
h ...

太好了,很快就可以看看內容說什麼了。
作者: bapral    時間: 2017-5-3 15:30
本帖最後由 bapral 於 2017-5-3 15:31 編輯

會議記錄出來了 ,只是要開辦而己,怎麼辦還不知道,路還長得很

http://www.ncc.gov.tw/chinese/ne ... 67&is_history=0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745次委員會議紀錄

第五案:「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」修正草案討論案。
提案單位:射頻與資源管理處
說明:
一、依據電信法第 46 條第 3 項、第 47 條第 3 項及第 51 條規定辦
理。
二、為促進我國業餘無線電健全發展及順應世界潮流,並落實簡政
便民理念,鬆綁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效期規定與業餘無線電機
管制及審驗機制,射頻與資源管理處邀請本會法律事務處、三
區監理處,及中華民國業餘無線電促進會、台北市業餘無線電
促進會等召開多次相關會議,並就現行實施情形提出修正意見
並研析後,提出旨揭修正草案。
決議:本案審議通過,請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。
第六案:「業餘無線電技術規範」修正草案討論案。
提案單位:基礎設施事務處
說明:
一、依據電信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及「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
表」(以下簡稱頻率分配表)辦理。
二、交通部業於本(106)年 2 月修正頻率分配表,將 432MHz~
440MHz 無線電頻率規劃供業餘無線電使用。本會為配合該修
正,並檢討業餘無線電業務後,提出旨揭修正草案。
決議:本案審議通過,請依本會法制作業程序辦理草案預告事宜。
作者: hlchang    時間: 2017-5-3 21:59
bapral 發表於 2017-5-3 15:30
會議記錄出來了 ,只是要開辦而己,怎麼辦還不知道,路還長得很

http://www.ncc.gov.tw/chinese/news.aspx ...

原來,想知道接下來會在何時以及在何處公告,得要了解這裡所謂的“法制作業程序”會怎麼進行才行。
看公務機關的文章內容好難喔。是先要了解好多東西。。。
作者: su093077    時間: 2017-5-3 22:07
hlchang 發表於 2017-5-3 21:59
原來,想知道接下來會在何時以及在何處公告,得要了解這裡所謂的“法制作業程序”會怎麼進行才行。
看公 ...

草案已經在NCC通過,接下來就是等送到立法院修法通過
作者: hlchang    時間: 2017-5-3 22:19
su093077 發表於 2017-5-3 22:07
草案已經在NCC通過,接下來就是等送到立法院修法通過

該是要有“辦理草案預告事宜”吧?

我一直在等這個耶,總不能等立法院通過之後才讓社會大眾有機會看到,那不就成了黑箱作業了嗎?
會先公告吧?
作者: bx4abc    時間: 2017-5-4 17:13
hlchang 發表於 2017-5-3 22:19
該是要有“辦理草案預告事宜”吧?

我一直在等這個耶,總不能等立法院通過之後才讓社會大眾有機會看到, ...


草案會公告,不過還沒上傳,再等幾天看看吧。
http://www.ncc.gov.tw/chinese/ne ... 81&is_history=0
----
中繼電台等的申請方式。
50.0--50.15 、430--440



作者: bapral    時間: 2017-5-10 08:58
本帖最後由 bapral 於 2017-5-10 09:02 編輯

大家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,
驗機,尤其是手扒機,驗機時是用144-146 430-432
接下來開放432-440 時,已驗的機子在法律上怎麼辦?執照上是430-432
要擴頻也不是,不擴頻也不是,因為一擴就是全擴了,不擴又不能用432-440
難道要重驗才能用嗎?



作者: 169.89mhz    時間: 2017-5-14 22:51
bapral 發表於 2017-5-10 08:58
大家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,
驗機,尤其是手扒機,驗機時是用144-146 430-432
接下來開放432-440 時,已驗的 ...

友台
現在有些機子原廠已經設定好了有的是144-146 430-440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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