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irefox 發表於 2012-3-31 21:49:24

嚴重抗議通聯不報讀呼號

本帖最後由 firefox 於 2012-4-1 20:44 編輯

政府開放3等電台使用50MHz波段的美意,個人覺得被多數的同好糟蹋了.
如大家所知,6M段如同HF帶,夏季型傳播來臨時,可以與國外許多國家做交流通聯.
近來,許多3等,二等,甚至於新進1等同好常聚於50.160MHz作FM模式的QSO.
但還是不改香腸的作風和習慣,使用著所謂的"台號".
如果羞於使用自我的呼號來做通聯,那又何必當初辛辛苦苦的考取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?
為了讓台灣業餘無線電水準的提升,期望也懇求各位上了6M或HF段時能主動報讀自己和對方的呼號,
以免將這台灣陋習貽笑國際.
嚴重抗議通聯不敢也不報讀自我呼號的行為!!!

bomd54007 發表於 2012-3-31 21:54:21

這我是可以認同
不然要呼號幹什麼

我已經認同了
可不可以....不要叫人打我 ?

bx6aaa 發表於 2012-3-31 22:33:02

但是...............重點是!{:4_178:}
他們敢報嗎?!{:4_165:}
依照台灣法規50.16mhz是還沒開放使用,如果報了是不是自打嘴巴{:4_169:}
所以體諒一下他們的苦衷{:4_165:}
如果是在台灣規範內使用不報呼號,這就應該大家同聲譴責{:4_165:}

501 發表於 2012-4-1 00:11:25

bx6aaa 大大說得沒錯,50.160MHz已經超出NCC核准使用範圍, 不報呼號也是可以理解的.

bluefat 發表於 2012-4-1 01:48:55

應該還是要遵守遊戲規則,以免貽笑國際....

firefox 發表於 2012-4-1 15:52:07

把違法的事解釋成情非得已,可理解可容忍。這就是台灣業餘無線電界的普世價值?還虧是個皇家一等台BX6AK!汗顔呀,人民褓姆的AK,AAA。

bx6aaa 發表於 2012-4-2 14:48:42

firefox 發表於 2012-4-1 15:52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把違法的事解釋成情非得已,可理解可容忍。這就是台灣業餘無線電界的普世價值?還虧是個皇家一等台BX6AK!汗 ...

沒辦法{:4_97:}
合法電台都可以被抗議至拆臺或無法設臺。這是身為台灣人的悲哀{:4_156:}
您可能還聽過我在145.00mhz荒唐經過!{:4_178:}
自己的親身經歷
N年前..........
業餘無線電協會還有在辦,半年一次的通聯比賽!
我就在那個日子上線呼叫......
有一位自稱眼睛蛇救難協會會員上線回應{:4_155:}
他應該不知道活動,所以稍微解釋一下活動,然後我報呼號給他,也請他回應報呼號給我!
您知道他說甚麼!?我有執照也有呼號,但是不能報給你,天ㄚ............{:4_149:}
在業餘頻率上使用不報呼號,那要報甚麼?!{:4_169:}
有很多事不是您願意大家就會跟您一樣!?
就像在本站,有位網友提到考照,我舉例連幼稚園小朋友都可以考上三等執照,相信您一定行!
結果您知道他的回應嗎?!我就是比幼稚園不如!{:4_178:}
有很多事.................哀~~~~不說了{:4_92:}
不是想做就能做的~~~~汗顏!{:4_165:}

WSUgocouars 發表於 2012-4-2 15:09:46

本帖最後由 WSUgocouars 於 2012-4-2 15:11 編輯

----->"幹", 有執照很了不起嗎?<----- 這曾是我在某合法頻道報呼號的下場.

bx6aaa 發表於 2012-4-2 15:12:17

本帖最後由 bx6aaa 於 2012-4-2 15:19 編輯

firefox 發表於 2012-4-1 15:52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把違法的事解釋成情非得已,可理解可容忍。這就是台灣業餘無線電界的普世價值?還虧是個皇家一等台BX6AK!汗 ...

如果您願意做"正義的使者阿興"小弟舉雙手支持{:4_155:}
不過這項工作不好做{:4_178:}
因為不是您一通電話一封MAIL就有辦法取締!{:4_178:}
您還要提供相關資料,因為這樣的違規行為是及時的,這個時間過了之後就沒有了!
您要提供相關證據與對方位置,他們這才有辦法處理{:4_178:}
所以.............還是那話,也些事不是想做就可以做的,這是民主的台灣{:4_178:}

PS:補充一下今天看到的新聞
在安南區台十七線170.7公里,機車時速143公里超速,法院判免罰{:4_178:}
事出警告標誌不符規定,不管服不符規定,這樣的時速法官您覺得不快嗎?{:4_178:}
這也是民主自由的台灣,不符規定就可以免罰,如果殺死人不符殺人要件不知道可不可以免罰!{:4_165:}

bx6aaa 發表於 2012-4-2 15:25:28

WSUgocouars 發表於 2012-4-2 15:09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----->"幹", 有執照很了不起嗎?

您只是在無線電上而已,說過就不見了{:4_165:}
我是留於網路上,不過........我沒有"幹"哈哈哈{:4_142:}
但........字面上的意思也是說"有執照就比較屌嗎"{:4_178:}
個人覺得........沒有比較屌,但我以我有這張執照為榮{:4_155: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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