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CC 預告修正「業餘無線電技術規範」
預告修正「業餘無線電技術規範」106/05/15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6年5月15日
發文字號:通傳基礎字第10663009870號
主旨:預告修正「業餘無線電技術規範」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修正機關: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。
二、修正依據:電信法第五十條第一項。
三、「業餘無線電技術規範」修正草案,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ncc.gov.tw),「民眾服務」選項下「公告訊息」之「法規草案預告」網頁。
四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礎設施事務處。
(二)地址:10054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6號。
(三)電話:(02)3343-8245。
(四)傳真:(02)2343-3636。
(五)電子郵件:sdchang@ncc.gov.tw。
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(PDF)
http://www.ncc.gov.tw/chinese/news_detail.aspx?site_content_sn=181&is_history=0&pages=0&sn_f=37379
{:4_165:}謝謝大大轉知...感謝分享
{:4_173:}感謝轉發重要資訊{:4_173:} 感謝轉知{:4_155:}{:4_173:} {:6_364:} {:4_173:}感謝分享{:4_173:} 感謝分享~只看得懂放寬了430-440可用~ {:4_115:}感謝提供資訊{:4_115:} 本討論串和下面這個討論串
http://www.radio.club.tw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13037&extra=page%3D1
有何不同?
原Post的學長能出來解惑一下嗎? {:4_154:}感謝分享! {:4_154: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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